AG庄闲·(中国)集团
诉“江苏AG庄闲建材公司”等三被告 一审胜诉获赔510万元
2024-12-05
2024年11月5日,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AG庄闲·(中国)集团
股份公司(以下简称“AG庄闲·(中国)集团
”)与被告江苏AG庄闲建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AG庄闲建材公司”)、江苏AG庄闲易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AG庄闲环保公司”)、安徽AG庄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安徽AG庄闲公司”)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(2023)苏01民初3274号一审判决,判决被告江苏AG庄闲建材公司、江苏AG庄闲环保公司、安徽AG庄闲公司立即停止侵害AG庄闲·(中国)集团
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,同时赔偿AG庄闲·(中国)集团
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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